所有从事建筑业的朋友都知道,如果你想进行施工,就必须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今天我们来了解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欢迎阅读。
一、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建筑用地审批手续已办妥;
(2)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取得规划许可证的;
(3)拆除时,拆除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4)施工企业已被认定;
(5)有符合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6)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到位;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材料准备
1、施工单位变更的,应当在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法人和授权委托书;
(2)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新填写并盖章《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乙、丙)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资料原件及传递表(AQ-A-2)
(5)变更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修工程应当提交业主同意书;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记录表;
(7)工程竣工后,应当提交原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终止合同登记表;
(8)确需开挖道路的,应当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道路挖掘占用证明;
(9)需要资金证明的,建设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连续工程合同价款的50%;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低于扩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2、施工单位变更的,应当在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法人和授权委托书;
(2)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版、C版)和《建(构)筑物地下、地下管线及数据传输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写并盖章《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标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备案表》;
(6)原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和原施工单位确认已撤出施工现场;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记录表。
以上为施工许可证办理的相关手续,我想朋友们对此也有所了解,但是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政策,其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