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
许可证如何申请?作为高速发展中的国家,民办学校在我国教育事业中,很大成都上弥补了公立学校的不足,同样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正是因为这种特殊性,国家对于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也是非常大的,民办学校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以及齐全的手续才能开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转为民办学校的;
(二)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的;
(三)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未达到相应的设置标准的。
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手续:
一、民办教育学校申请一式三份在本校所在地接受本校的申请。
二、在规定的条件下,将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学校申请书》以及学校需要的有关资料提交学校所在地的中心学校,中心学校组织人员逐项审查申请内容和相关资料。
三、经中心学校审核通过,基本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书面申请和《民办教育学校申请表》发表意见,并附相关资料提交县教育局。
四、教请内容由教科局审核。
五、发放“民办教育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学校,做出不同意学校的书面通知,说明理由。
六、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费。
正式成立民办学校应向审查机关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申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者、培训目标、规模、水平、形式、条件、内部管理体系、资金采购和管理使用。
2、主办单位名称、地址或名称、地址。
3、财产来源、金额及有效凭证,并注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捐赠,须提交捐赠协议,注明捐赠人姓名、捐赠资产数额、用途、管理方法及有效证明文件。
5、校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成员名单。
6、有效的学校财产证明文件。
7、主管,老师,会计资历证。